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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 中青年女艺术家“三俊”工程的决定

    时间:2014-07-08

  兰文联发〔2014〕17号

  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实施

  中青年女艺术家“三俊”工程的决定

  为促进和繁荣兰州市文学艺术创作,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更好地宣传兰州、推介兰州。结合市委市政府2014年宣传文化工作重点以及甘肃省第五次文代会的重要精神,兰州市文联本着抓精品、创名牌,加强文艺领军人才建设的工作思路,启动实施了中青年女文艺家“三俊”工程。

  根据《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启动实施中青年女艺术家“三俊”工程的通知》(兰文联发〔2014〕14号),经兰州市作家协会、兰州市书法家协会、兰州市美术家协会多方考察,分别筛选推荐,经5月28日文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任向春、任红、王琰为兰州女作家“三俊”;

  李淑燕、吴国湘、李淑娟为兰州女书法家“三俊”;

  丘宁、赵霞、陆春莉为兰州女画家“三俊”。

  请相关协会做好“三俊”作品的收集、筛选、出版、推介、展览及宣传等工作。
 

  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