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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传承繁荣兰州文艺、扶持优秀艺术人才工程”项目

    时间:2014-07-09

  兰文联发〔2014〕13号

  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实施

  “传承繁荣兰州文艺、扶持优秀艺术

  人才工程”项目的通知

  市文联各协会、部(室),县(区)、行业文联、协会:

  为了发掘、扶持艺术新秀,鼓励中青年艺术家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同时对为甘肃兰州艺术事业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的老艺术家的艺术成就给予总结、推介和宣传展示,扩大其艺术影响力,进而引领、示范和激励兰州文艺创作,激发各类艺术家的创作热情,营造发展繁荣兰州文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在市委、市政府关心、重视下,从2014年开始,兰州市文联专门设立了“传承繁荣兰州文艺、扶持优秀艺术人才工程”项目,该项目旨在对在兰州从艺30年以上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包括戏剧、舞蹈、音乐、书法、美术、电视等各门类的老艺术家或崭露头角的中青年艺术家,通过为其召开专门的作品分析会、座谈会或论坛、在主要媒体设立访谈专栏、举办专场演出活动、资助作品创作出版等形式推介宣传其艺术人生和艺术成就,扶持培养中青年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该“项目”每年计划推选两个项目,逐年实施,扎实推进,努力把该项目打造成兰州文艺的品牌活动。为了使这一“工程”实施好,充分发挥好项目的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特通知如下:

  一、各协会要充分发挥服务、协调和桥梁纽带的作用。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文艺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对建设文化大市、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性。把“传承繁荣兰州文艺、扶持优秀艺术人才工程”项目实施作为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一项重要措施,认真对待,切实抓好。

  二、 各协会注意发挥老文艺家的优势和作用。老文艺家是我市文艺工作的宝贵财富。要真心实意地帮助和服务老文艺家,关心他们的文艺创作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创作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搭建服务平台,总结、推介和宣传展示老艺术家的创作成就、艺术成果和对文艺事业的杰出贡献;支持他们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多出精品力作,提携扶持培养文艺新人。

  三、各协会要善于发掘推介艺术新秀,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给予关注和扶持,将优秀人才及其创作纳入“传承繁荣兰州文艺、扶持优秀艺术人才工程”项目,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和氛围,调动和激发文艺新人的创作积极性和创作热情,引导和鼓励其弘扬主旋律、讴歌正能量,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实际生活和优秀文化中汲取丰厚健康的营养,潜心创作,拿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奉献给社会,推动兰州文艺大发展大繁荣。

  四、大力加强文艺家协会组织建设,各协会要强化会员艺术档案建设和“传承繁荣兰州文艺、扶持优秀艺术人才工程”项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协会工作秩序,增强协会工作活力,落实协会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协会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该项目实施和文联各项工作。通过努力,力争建成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文艺队伍,造就一支事业心强、创作勤奋、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文艺新军。

  五、市文联各部室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各协会搞好项目的启动实施,把文联真正作为“艺术家的摇篮、艺术家的沃土、艺术家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好、发挥好。

  六、该项目由市文联统一部署落实,具体项目由各文艺家协会在广泛征求协会会员和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遴选推荐,上报市文联党组。市文联对所推荐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集体研究选定年度项目,并实行项目负责制,由各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向文联党组报告。
 

  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5月9日